高雄市鎮港園社區大學學習證明及學習證書審定要點
高雄市鎮港園社區大學
學習證明及學習證書審定要點
114.11.3 課程審議委員會 通過
完整法規條文
壹、本要點依據高雄市社區大學學習證明及學習證書發給辦法擬定。
貳、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學習證明:指鎮港園社區大學學員(以下簡稱為學員)修習課程符合一定條件者,由本校發給學習成就證明之文件(以下簡稱學分證明書)。
二、學習證書:指學員學習成就累積達一定程度,並取得學習證明者,由高雄市教育局依辦法規定,發給達一定學分之學習成就證明文件,包含學群證書、領域證書、畢業證書。
二、學習證書:指學員學習成就累積達一定程度,並取得學習證明者,由高雄市教育局依辦法規定,發給達一定學分之學習成就證明文件,包含學群證書、領域證書、畢業證書。
參、學員學習證明及學習證書發給種類:
一、學分證明書。
二、學習證書,分為以下三類:
二、學習證書,分為以下三類:
(一)學群證書。
(二)領域證書。
(三)畢業證書。
肆、學分證明書:
一、定義:指學員修習課程通過者,由鎮港園社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發給之學習證明文件;可取得學分證明書之課程,採學分制,每一學分至少修習十八小時。
二、學分證明書取得方式:
三、學分證明書格式:
四、申請方式、費用與工期:
二、學分證明書取得方式:
(一)該課程講師期末評定「通過」。
(二)學員修習該課程期間,缺課不得超過課程總時數二分之一(含請假);保證金課程不得超過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含請假)。
三、學分證明書格式:
(一)社區大學名稱。
(二)學分證明書字號及發給日期.
(三)學員姓名。
(四)學員出生年月日。
(五)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號碼。
(六)修習學分總數。
(七) 課程名稱、學分數、開課年度期別。
四、申請方式、費用與工期:
鎮港園社區大學之學分證明書採自行申請方式,工本費為50元。待學期結束、確認該課程修習通過後,至社大辦公室請行政專員協助辦理,並繳交工本費,約7個工作天完成後至辦公室領取。
伍、學習證書:
一、定義:指學員學習成就累積達一定程度,並取得相關學習證明者,由高雄市政府發給之學習成就證明文件,如學群證書、領域證書。
二、學習證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受理申請之社區大學名稱、(二)學習證書字號及發給日期、(三)學員姓名、(四)學員出生年月日、(五)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六)學習證書類別、(七)修習學分總數。
二、學習證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受理申請之社區大學名稱、(二)學習證書字號及發給日期、(三)學員姓名、(四)學員出生年月日、(五)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六)學習證書類別、(七)修習學分總數。
三、學群證書 必備文件:申請書
(一) 定義:指學員修習展現特定能力或專業知識之性質相近組合課程,取得一定學分之相關學習證明後所發給之證書。本校設有「環境調適學群」、「生活素養學群」、「地方認同學群」、「多元文化學群」(相關學群定義詳見附件一)。
(二) 學分條件:依符合學群性質之課程修習,並取得 16 學分 以上之學習證明。
(三) 公共講座:參加本校公共講座 5 次 以上。
(四) 取得規定與特殊限制:同一課程取得之學習證明申請同一學群學習證書以一次為限,不得重複認定。他校課程之學習證明,須本校課程審議委員會核定通過後,始可取得本校學群證書。
四、領域證書 必備文件:申請書 + 綜合學習報告
(一) 定義:指學員修習展現特定能力或專業知識之性質相近組合課程,取得一定學分之學習證明後所發給之證書。鎮港園社區大學設有「鎮港園知識學領域」(相關定義請見附件一)。
(二) 學分條件:修習展現特定能力或專業知識之領域課程達 32 學分 以上。
(三) 公共講座:參加本校公共性講座或活動 5 次 以上。
(四) 取得規定與特殊限制:須先取得「環境調適學群」、「生活素養學群」、「地方認同學群」、「多元文化學群」任一學群證書,且內含修習過本校辦學任一區之地方學課程 1 學分 以上者,始可申請。如 32 學分中含有他校課程之學分者,須經本校課程審議委員會核定通過後,始可申請。申請者需填寫申請書(如附件二)並附上綜合學習報告(如附件三)以利審查。
五、畢業證書 必備文件:申請書 + 綜合學習報告
(一) 定義:指學員修習不同類別課程,取得一百二十八學分以上之學習證明所發給之證書。
(二) 學分條件:本校學術類、社團類課程及生活藝能類課程各修習至少二十四學分,總計達 128 學分 以上。
(三) 公共講座:參加本校具公共性之講座或活動 5 次 以上。
(四) 取得規定與特殊限制:需內含修習過本校辦學任一區之地方學課程 3 學分 以上者,始可申請。如 128 學分中含有他校課程之學分者,須本校課程審議委員會核定通過後,始可申請。申請者需填寫申請書(如附件二)並附上綜合學習報告(如附件三)以利審查。
上述之學習證書申請書,學員可於每年2月及8月至本校辦公室提出申請,由本校提送課程審議委員會審查。申請學群證書之學員需填申請書;申請領域證書、畢業證書之學員除申請書外,須另檢附綜合學習報告。本校於受理後三十日內彙整學習證書申請人名冊及提供初擬意見,函報高雄市教育局審查。
陸、學習證書遺失、毀損或其他記載事項有變更者,得申請換發或補發作業;申請換發者,應檢附原學習證書申請。
柒、申請人申請學習證書,經高雄市教育局審查未通過者,得申請複查。複查之申請,申請人應自社區大學依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送達書面通知之次日起十四日內,填具申請書,檢附相關文件資料,向主管機關提出,並以一次為限;逾期不予受理。主管機關應自收受複查申請之次日起二個月內作成複查決定,並以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不服高雄市教育局審查結果或複查決定,得依法提起訴願。
捌、申請人提供之資料有虛偽不實者,除不發給學習證書外,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已發給者,由高雄市教育局撤銷,並通知其限期繳回。
玖、本要點經本校課程審議委員會通過後實行,修訂時亦同。
附件一、學群與領域定義
壹、 環境調適學群
本學群旨在培養師生適應環境變遷與永續發展的能力,提升人與自然的共存共榮,面對未來環境變遷、極端氣候與生態失衡等挑戰的理解與應變能力,推動永續生活與綠色價值,強調「人與自然共處」的實踐與反思。
• 說明方向:
(一)本校所處之南高雄區域多數為工業區、三區皆靠海,更顯在地及海洋環境對於民眾之影響。故鼓勵課程結合南高雄前鎮、小港、林園在地環境特色,如港灣濕地、動植物生態、交通、綠建築、海洋等。
(二)涉及議題可涵蓋氣候變遷、海洋生態與海廢議題、生態走讀、低碳旅行、淨零、碳中和、循環經濟、生態知識、永續飲食、綠色技能、廢物利用、防災韌性等。
(三)鼓勵教師課程設計以「實作」、「行動參與」、「議題認識」為導向的課程(例如舊衣再生、家電水電維修、環境踏查、走讀、室內外綠美化實作等)。
(二)涉及議題可涵蓋氣候變遷、海洋生態與海廢議題、生態走讀、低碳旅行、淨零、碳中和、循環經濟、生態知識、永續飲食、綠色技能、廢物利用、防災韌性等。
(三)鼓勵教師課程設計以「實作」、「行動參與」、「議題認識」為導向的課程(例如舊衣再生、家電水電維修、環境踏查、走讀、室內外綠美化實作等)。
貳、 生活素養學群
本學群強調實用知識、能力與態度三個向度的結合,提升個人生活品質與美感能力。旨在豐富個人生活、社會情緒與人文涵養,透過多元知識與實用技能的學習,增進身心健康、審美能力與生活自理能力。
• 說明方向:
(一)本校所處之南高雄區域現正處於轉型階段。故鼓勵課程融合當代知識與技能,如運動、音樂、舞蹈、語言、理財、科技、手作等融入生活,貼近民眾日常需求。
(二)強調生活素養之培育、生命教育與社會情緒價值(SEL),透過該類課程之學習建立生活自信、提升品質與個人美感、人我之社群互動。
(三)鼓勵將個人學習轉化為行動,進一步提高社區環境之品質涵養。
(二)強調生活素養之培育、生命教育與社會情緒價值(SEL),透過該類課程之學習建立生活自信、提升品質與個人美感、人我之社群互動。
(三)鼓勵將個人學習轉化為行動,進一步提高社區環境之品質涵養。
參、 地方認同學群
本學群旨在透過前鎮、小港、林園在地文化、歷史、語言、產業、技藝、記憶等學習與實作,深化對地方文化與社區的理解,促進社群連結與共同發展,凝聚社群認同與公共行動力。
• 說明方向:
(一)本校為加強地方認同,鼓勵課程結合南高雄前鎮、小港、林園特有之歷史、族群、產業、景點等素材,對於在地信仰、產業道路、景點等進行盤點及認識。
(二)課程可結合地方調查、攝影、口述歷史、走讀導覽、社區劇場、實境遊戲等方式,轉化地方知識為公共資源。
(三)鼓勵與在地組織、店家、耆老等合作,共創課程內容。
(二)課程可結合地方調查、攝影、口述歷史、走讀導覽、社區劇場、實境遊戲等方式,轉化地方知識為公共資源。
(三)鼓勵與在地組織、店家、耆老等合作,共創課程內容。
肆、 多元文化學群
本學群旨在透過促進本地與國際多元文化,提升文化敏感度與尊重差異的態度,促進族群間的理解與共融,並培養學員跨文化溝通與參與的能力。考量高雄作為港灣城市的特性,具備多語言、多族群背景(如閩南、客家、原住民、新住民、外籍移工等,乃至高齡者、多元性別、身障等)鼓勵講師透過相關課程促進文化交流、連結國際觀與全球議題。
• 說明方向:
(一)課程結合族群語言與文化認識,如台語、客語、原住民族語、新住民語言、其他外語或文化課程,了解其背景與生活樣態。
(二)課程可結合在地外籍族群,促進文化理解與包容,或探討全球化下的共通議題;跨文化交流與實踐等。
(三)認識全球各地不同文化(服飾、飲食、節慶、教育、藝術等),促進文化理解與包容。
(二)課程可結合在地外籍族群,促進文化理解與包容,或探討全球化下的共通議題;跨文化交流與實踐等。
(三)認識全球各地不同文化(服飾、飲食、節慶、教育、藝術等),促進文化理解與包容。
知識領域規劃
本校設立之「鎮港園知識學領域」,強調上述四大學群之知識內容與前鎮、小港、林園在地知識之結合與應用。
• 說明方向:
(一)將自身學習知識結合前鎮、小港、林園在地之活動、特色、文化與發展紋理等,產出行動提案且具備具體行動、產出或服務者。
(二)透過自身學習知識結合本校活動,符合社區大學發展條例第一條、第三條精神之具體實踐行動,經本校課程審議委員會認可者。
(二)透過自身學習知識結合本校活動,符合社區大學發展條例第一條、第三條精神之具體實踐行動,經本校課程審議委員會認可者。
高雄市鎮港園社區大學 · 行政辦公室 敬啟


